學術成果條件。系統掌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會計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會計相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創新項目等。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參與)完成供單位或政府相關部門參考的專題研究報告、專業調研報告、分析報告、工作規劃與發展報告、咨詢報告等代表本人專業實務工作實踐的具創造性的成果等2項以上。 2.主編(著)或參編(著)公開出版的會計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申報者撰寫的總字數不少于2萬字。 3.獨立或首要作者身份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刊物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論文1篇以上。 4.獨立或參與撰寫、被省級以上專業學會(協會)相關會議接受并納入會議論文集的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論文和報告2項以上。 5.主持(參與)完成省級以上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課題1項以上,或者主持(參與)完成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省級以上專業學會(協會)會計或相關專業研究課題2項以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