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教育部印發通知,對規范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作出部署,引起藝考生們的重大關注。那么,2022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01
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2021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和本科專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
通知明確要求,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
不得作為招考方向的情況包括:本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專業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方向;改變本專業所在類別屬性的方向,如體育運動項目方向;具有管理類專業屬性的方向等。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參照藝術類本科專業管理要求統一規范屬地高職(專科)層次藝術類專業范圍。
02
鼓勵理論類專業按普通類招生
藝術類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質和專業能力,著眼學生長遠發展,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專業考試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選拔錄取。
通知要求,高校應合理安排藝術類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凡設立招考方向的專業,高校還應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計劃。同時,鼓勵高校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已經按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鼓勵相關高校2022年繼續采取相同招生辦法。同一高校同一專業(包括下設各招考方向)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
03
省統考涵蓋的專業用統考成績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
通知要求,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進行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可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并須將考試工作方案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要特別注意的是,藝術類專業點設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不得組織校考,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省級統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獨立或聯合組織,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增設音樂類、舞蹈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及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等專業省級統考。
通知規定,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省份,可協商合作命題或委托一省命題、分省組織測試、分省采集考試信息、聯合閱卷(評價)或委托一省閱卷(評價)。對于本地生源極少的專業(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除外),鼓勵采取聯合組織省級統考的方式,報相關省級招委同意后向社會和高校公布。
04
省級統考應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通知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以教育部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指導,考慮高校人才選拔需求,合理細分統考科類(如音樂類統考分設聲樂、器樂,舞蹈類統考分設舞種)并公布其對應的藝術類專業范圍。推進省級統考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探索建立公平、科學、合理、有效的測試方式和評價機制,切實提高統考質量。
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合格生源規模和比例,積極探索在合格線上進一步細化分檔。統考成績發布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按要求及時報送各科類考試科目、成績分布等統計信息,滿足不同層次、類別高校選拔需求。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中組織非藝術類專業考試。各省(區、市)省級統考組考、成績發布等工作應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05
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通知規定,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科類,并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各省統考子科類劃分要求準確報送本年度招生專業子科類對照信息。
若高校對省級統考科類所對應的藝術類專業范圍持有不同意見,應主動與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溝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
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時間,不得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考時間等安排沖突。
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立考點的,須經考點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且校外考點數量最多不得超過5個。
高校應加強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考核內容一致、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
采取提交作品或線上考試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對考生設備條件、應考環境進行全面檢查,考中要采取“雙機位”(分別錄制考生和考試場景)、“防縮屏”(防止考生縮小考試屏幕查看資料)、“防編輯”(防止考生編輯原始錄制視頻)、“防對口型”(隨機加入對話程序防止考生播放錄音“對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為。
高校要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證按專業發放,每個專業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06
藝術本科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75%
近年來,藝考文化成績一直在提高。通知要求,省級招委應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同時還要求適度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等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參照執行。
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省(區、市)普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錄取期間,各省(區、市)和高校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初次劃定的低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07
鼓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目前,藝術類專業投檔模式,分為梯度志愿投檔模式、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和實時動態志愿投檔模式。
通知要求,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相應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開始前進行。鼓勵各省(區、市)積極推進在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雙向選擇機會,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滿意度,更好地滿足高校藝術人才選拔需求。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要根據本省(市)改革實施方案,合理制定高校藝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辦法。
08
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省劃線
對于藝術生非常關心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通知也有特別要求。
通知規定,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專業校考、高校自主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
通知要求,有關高校要認真研究各省(區、市)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科學制訂本校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要詳細、準確告知考生應知須知的內容及工作事項,如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須逐省明確考生參加專業課省級統考科類、參加校考的資格要求、錄取規則、專業合格線、自劃線劃定辦法等。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有關高校要單獨明確相關要求。
關于自劃線,通知要求在錄取時,有關高校應在本校網站公布高考文化課成績自劃線,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學理論類、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電影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及設計學類等專業應進一步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戲曲方向)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09
非藝術類專業不采用藝術類招生辦法
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專業,通知規定,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通知要求,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在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
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前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凡省級統考涵蓋的專業,學校不得組織校考),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當地普通專業錄取有關政策執行。
10
藝術類學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眾所周知,藝術類專業在招考過程中明顯要比非藝術類專業的文化成績要低。
因此,通知明確要求,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除此之外,通知還要求,相關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由各省(區、市)參照上述要求制訂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