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不可跨越防火分區。《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7條明文規定: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每一個防火分區同層有二只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任何部位。由于《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未對此內容作明文規定,而高層建筑防火等級要高于多層建筑,故《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7條同樣適用于高層建筑。(這一條值得商討,當采用防火門時,可以考慮跨越防火分區。建規5.3.121 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 個。當平面上有2 個或2 個以上防火分區相鄰布置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1 個通向相鄰分區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須有1 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高規6.1.12.1:6.1.12.1 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火分區,且相鄰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上設有防火門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分別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從以上可以得到佐證:防火分區之間疏散樓口試可以借用的。同理當失火時,防火門及卷簾會關閉,但防火門可人工開啟,從消防隊員滅火的實際來看,肯定是先進到沒有失火的防火分區里,借用本區消火栓滅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