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根據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適時推出了“經營師”職業資格認證試點工作。此舉標志著我國企業經營者、職業經理人的培養、評價和考核正式依法納入了考試制度,并已全面進入正規化、法制化的軌道,有效規范和促進了企業經營者人才隊伍的能力養成、素質提高和職業化進程,具有十分明顯的社會意義和現實價值。按照《經營師職業標準》的規定,經過正規職業培訓并通過鑒定考試者,可獲得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培訓鑒定目的
依照《經營師職業標準》,對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規范的職業培訓和資格認證,整體提高其素質水平、知識水平和能力水平,確立其職業化的社會地位,從而對企業進一步強化科學管理、增強市場競爭力產生積極促進作用。
培訓鑒定內容
1、企業組織架構 2、企業領導藝術;3、企業戰略管理 4、企業生產運作管理;5、企業營銷管理 6、企業財務管理;7、企業文化管理 8、企業資本運營;9、經濟法規
培訓鑒定對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職員。
培訓及鑒定等級:經營師(職業資格一級)
有關費用
經營師:9800元/人。
上述費用包括:報名費、培訓費、考試費、閱卷費、業績評估費、論文評審及答辯費、證書費等。
培訓方式
自學與面授相結合。自學是指學員按照預先發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學習;面授是指學員集中上課學習。自學與面授總時間不少于《經營師職業標準》規定的相應學時數。
往屆經營師培訓現場
鑒定方式
鑒定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專業能力考核以及綜合評審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筆試方式,60分以上為鑒定合格成績。
鑒定申報條件
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12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碩士(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6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經營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證書頒發
鑒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采用全國統一編號,可登錄人社部官方網站——職業資格工作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