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業定義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以及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遵循心理學原則,通過心理咨詢的技術與方法,幫助求助者解除心理問題的專業人員。心理咨詢是一門創造性的應用科學,是一項“科學+藝術”的工作。
二、工作內容
心理咨詢師從來訪者及家屬等信息源獲得有關來訪者的心理問題、心理障礙的資料;對來訪者的心理成長、人格發展、智力、社會化及家庭、婚姻生活事件等進行全面評估,概括心理和生理測查;根據心理發展史和心理生理測查的結果,對來訪者作出心理診斷,制定心理治療計劃,并指導實施;在心理咨詢中發現來訪者有精神障礙或軀體疾病時應及時請求會診或轉往其他專科。
三、針對人群
心理咨詢師培訓招生對象為:高校、中小學的心理健康輔導老師及班主任、輔導員、團干部、任課教師或校外輔導員;各醫療機構醫院醫護人員;面向社會從事心理咨詢、心理疾病治療的心理工作者;已經參加過心理咨詢師培訓、希望在青少年心理輔導方面進一步參加專項培訓的人員;希望通過培訓預防、解決孩子心理問題的家長;國家民政、婦聯、司法等從事關系協調等其他心理學工作者。
四、報名條件
申報條件如下: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本科學歷;醫學類、師范類或非師范類各專業大三、大四在校學生,經心理咨詢師、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五、證書核發
學員參加中科院心理所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能力鑒定全國統考,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國科學院心理咨詢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心理咨詢師職業技能中高級技能證書。
六、培訓內容
心理咨詢師按照新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考試標準教材授課,中國勞動社會**出版社出版。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和三大咨詢技能:基礎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發展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心理測量學、咨詢心理學、心理診斷技能、心理咨詢技能和心理測驗技能。取證后繼續推出免費選修課程:精神分析理論與運用、認知行為療法、沙游療法初中高級、九型人格與人際溝通、管理心理學與銷售心理學、催眠治療、筆跡心理學、心理疾病的識別與診療和家庭教育指導師系列課程。
七、培訓師資
師資為南京各高校醫學、心理學專業講師,長期從事職業資格培訓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八、報名及學費
正式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生證)原件, 2 寸彩照三張。同時交納培訓及職業資格鑒定考試費,填寫報名表,交費后辦理學籍、注冊等手續,開學后中途不辦理退學手續。心理咨詢師培訓學費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