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關于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招辦普〔2018〕56號)已經印發。《通知》對廣東省2019年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作了進一步調整。
變化一:廣播電視編導、舞蹈類專業納入統考范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5號)要求,2019年起,普通高校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類專業招生術科考試實行全省統考。考試要求按《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廣播電視編導術科考試大綱》和《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舞蹈術科考試大綱》執行。
變化二:藝術類與體育類統考均定在2019年1月
《關于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印發,2019年起,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報考費與高考報考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
變化三:美術術科統考由各地市自行組織
2019年起,美術術科統考考試組織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各地級市以上政府所在地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且美術術科統考的《素描》《速寫》和《色彩》三個科目全部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
具體考試安排如下:
統考繳費:
2019年起,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報考費與高考報考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廣播電視編導術科和舞蹈術科統考報考費按照《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考生費收繳方案的函》(粵考院〔2014〕166號)音樂術科統考收費標準執行,每生200元。藝術類考生音樂術科統考和美術術科統考不得兼報。術科考生藝術類術科統考和體育類術科統考不得兼報。
細則說明:
《通知》明確了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要求。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院校,以及其他不分省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的本科院校,美術類(含美術學和設計學)專業(雕塑、攝影、書法學和中國畫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
其他分省計劃的本科院校,美術類(含美術學和設計學)專業(雕塑、攝影和書法學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須統一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不得再在我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實行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的,原則上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在院校所在省份沒有實施省術科統考的,可直接使用我省術科統考成績,或在我省統考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另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