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承中借鑒
在設計中借鑒或參照某一位大師作品,或傳統的民間美術、民間工藝,或某一構成形式、某幅繪畫,或者其他藝術作品等,在學習中經過分析,提取元素,概括特征,進行擴展或延伸設計。目的主要在于傳承前人借鑒藝術作品的思想、風格與技巧的方式和基本手法,使設計直接借用已經形成的藝術力量,參照前人和當代的藝術成果或設計成果,目的是形式借鑒,規律借用,找出組合規律和可變的設計細節,在基本規律或基本形式搭配不變的前提下,使服裝設計由此及彼、巧妙靈活,在保留原有風格和細節元素的基礎上,呈現新的藝術面貌,這是服裝設計基本訓練和經常使用的手法。在設計中借鑒前人營造的特定的文化意境與精神主題,形成感人的人文氛圍,可以較快提高設計作品的品質,提高整個設計的品味與水平。
二、解構與組合
以古今純藝術或設計藝術或生活用品為對象。設計中將這些解構的符號信息進行提取組合,就有可能獲得藝術的或信息的認同,進一步構成具有個性和風格的圖形,這是服裝設計的手法之一。符號意義是約定俗成的信息載體的意義,藝術符號意義是普遍認同的藝術作品、藝術類型及藝術思想或藝術風格的表述與象征意義。在結構重組中達到構成的和諧,既合乎科學與藝術的發展規律,又合乎消費者的接受心理與接受能力。解構是對設計極為有用的手法。
三、裝飾與模仿
裝飾美化是傳統原始的方法,也是常用的方法。彩陶和青銅器采用了裝飾,建筑雕棵畫棟、服裝紋樣刺繡同樣采用了裝飾,時至今日,科技先進的電子產品外殼上也用了女性特征的紋樣或童趣的形象作裝飾。由此看來,裝飾并不等于“罪惡”,也不等于錯誤,關鍵在于使用是否恰如其分@。好的裝飾可以掩去設計的冷漠或樸素,增添產品的情感或華麗因素,增強設計的藝術感染力和服裝的附加值;好的裝飾是設計不可分割的部分,只有多余的裝飾才是可以隨意增減的附件。關于模仿:其實模仿是一種抄襲,它并不能表示一個人的技術與能力有多好,它是創造的反義詞。但是,發明與創造的基礎又往往從模仿開始。法國的社會學家達魯多所著的《模仿的法則》一書中闡述了人類社會現象的基礎是模仿,發明、傳統、流行等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