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大綱
本大綱規定了電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的內容。
1.適用范圍
電工作業人員,含從事電工實際操作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不含電業系統及礦山企業的電工作業人員
2.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2.1年滿18周歲。
2.2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4學徒期滿(含改變工種者)。
3.培訓要求
3.1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100學時。
3.2采用省級勞動部門指定的統一培訓教材。
4.安全技術理論培訓考核
4.1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4.1.1電流對人體的危害。
4.1.2觸電方式、觸電事故發生的規律及典型事故的案例解析。
4.1.3觸電急救及現場救護知識。
4.1.4保護接零及保護接地。
4.1.5電氣安全用具的分類、性能、使用及管理。
4.1.6漏電保護裝置的類型、原理、選擇及使用。
4.1.7我國安全電壓的等級、選用及使用條件。
4.1.8電氣絕緣、屏護、安全間距和安全標志。
4.1.9電氣防火與滅火。
4.1.10防雷保護。
4.1.11靜電的危害及防護。
4.1.12高頻輻射的危害及防護。
4.1.13與電工作業有關的登高、機械、起重、搬運、挖掘、爆破等作業的安全技術。
4.1.14電氣安全管理的有關措施與規定。
4.2電氣運行安全。
4.2.1低壓變、配電裝置的控制電器、保護電器的運行安全技術。
4.2.2戶內外線路、低壓電纜線路及臨時供電線路的安裝、維護安全技術及有關安全規定。
4.2.3電氣設備的過載、短路、欠壓、缺相等保護原理,常用電氣設備保護方式的選擇和保護裝置的安裝、調試技術。
4.2.4照明裝置、家用電器、移動式電器、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裝、使用、檢修和維護的安全技術要求。
4.2.5本崗位電氣設備的性能、主要技術參數及其安裝、運行、維護、測試等項工作的技術標準和安全要求。
4.2.6本崗位電力系統的結構圖、設備編號、運行方式、操作步驟和事故處理程序。
4.3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
4.3.1爆炸性物質和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劃分。
4.3.2爆炸危險場所電氣線路的一般規定。
4.3.3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一般規定和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基本要求。
4.3.4爆炸危險場所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
4.3.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檢修的有關規定。
5.實際操作培訓考核
5.1觸電急救。
5.2識別導線和電纜的規格、型號。
5.3導線的選擇和連接。
5.4正確布線。
5.5電氣安全用具的正確使用。
5.6電氣器材及儀表的識別、安裝和使用。
5.7保護電器、保護裝置的選用與安裝。
5.8接地電阻的測量。
5.9滅火器材的選擇與使用。
5.10各種防爆電器接線盒、隔離盒的安裝接線。
5.11登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