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我們學習的審計的科目很多,考試要復習很繁雜?那么我們來總結一下審計**科目,把握審計考試。
一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家底”情況必審。有的單位會計基礎薄弱,財經管理制度落實不夠嚴格,存在財產物資管理不規范及債權債務不清的情況。因此,我們在審計中就需要“對癥下藥”,抓住財務活動的源頭,通過摸清單位資產負債和“家底”發現問題。
二是對重點資金、專項資金的往來情況必審。有的單位人員超編,財政撥款不足,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對此,我們需要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分配和撥付與機關經費的聯系、上下級單位的資金往來等情況加強審計,以發現審計線索。
三是對罰款和收費情況必審。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在許多單位沒有落實到位,罰款與收費收入不上交、不入賬、設置“小金庫”,以逃避監督。
四是對房子、車子和發放“票子”的情況必審。單位建房子、購車子和發放“票子”的情況在單位和社會上都是敏感問題,其中容易查出腐敗。
五是對核銷的財政票據、稅務發票的真實性等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必審。有的單位內控制度薄弱,財務管理不規范現象還較為普遍,合肥會計培訓會利用發票審核把關不嚴鉆空子侵吞國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