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
勞動關系協調師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機制的基層承擔者。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責任重、專業性強,不僅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的意識,更要具備勞動關系和勞動**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嫻熟的溝通與交流技能。
報考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培訓定內容
(一)勞動標準實施管理;
(二)勞動合同管理;
(三)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管理;
(四)勞動規章制度建設;
(五)勞資溝通與民主管理;
(六)員工申訴與勞動爭議處理
學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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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優勢
政府信譽** 中心該項目是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和廣東省職業能力培訓專業委員會業務監督和指導的正規辦學機構。
師資實力雄厚 中心是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策法規宣傳窗口,具有30多名的講師團成員。其中多名講師從事勞動關系一線工作20多年,具有豐富的理論和實戰經驗,以的教學質量促進較高的考試通過率。
資源廣闊豐富 中心具有非常廣闊的學員基礎和濃厚的學術研究氛圍,學員可通過中心平臺建立人脈資源,為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關系。還可以以會員身份參加中心組織的專題研討班和學術活動,掌握人力資源行業更多專業知識。
服務以人為本 中心為學員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軟硬件設施和后續跟蹤等。
鑒定方式
理論知識+專業技能(采用閉卷筆試方式,百分制,60分為合格。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績兩年有效。)
培訓及鑒定時間
開班時間:每年3月、8月
全國統考時間:每年5月、11月
(注:鑒定費另交310元)
報名資料
(一)《廣州市就業訓練中心報名表》1份;
(二)《工作證明》1份(蓋公章);
(三)身份證、學歷證、學歷鑒定報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四)大一寸黑白或白底彩色照片3張
(五)相片電子版(要求:大小為40KB以內,390像素(寬)× 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就業前景
勞動關系協調員是從事勞動標準的宣傳和實施管理以及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協商協調、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工作的人員。主要分布在區域性調解機構、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以及用人單位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法務等部門。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配備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上海等地已經將“企業配備專業勞動關系協調員”作為一項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勞動爭議的事前調解。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